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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骗游客购物将重罚

CCTV.com 时间:2009-03-16 来源:大河网 进入旅游论坛

 

旅游新规规范旅途记者李文波图

 

  近期,一些有关旅游、食品安全的条例相继出台,本报集纳了部分业界解读及观点。

 

  【新规】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条例》公布,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旅行社转包游客最高罚10万

 

  该《条例》规定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或者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对原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行社擅改行程最高罚50万

 

  该《条例》规定,合同订立后,旅行社非因不可抗力不得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否则,将分别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不得低成本揽客

 

  根据《条例》,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和领队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不得要求导游和领队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费用。

 

  导游不能再变导购

 

  《条例》规定,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将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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